河北省女职工医保退休条件需同时满足年龄和缴费年限两个维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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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女职工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2024年最新政策)。
- 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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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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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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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岗位 :年满50周岁且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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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如高温、冷水等岗位,年满45周岁且缴费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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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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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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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累计缴费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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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累计缴费满 20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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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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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中断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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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职工按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年限折算(每满4年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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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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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满年限的处理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一次性补缴至要求年限后退休,补缴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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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用,但可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
四、所需材料
办理退休手续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材料。
以上条件综合了年龄与缴费年限,确保参保人员退休后能够获得基本医疗保障。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