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针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根据保障对象和地区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三类补贴政策:
一、全额补助政策(2022年5月1日-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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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持证残疾人
自2022年5月1日起,昆明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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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日-2022年4月已享受政策的残疾人
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期间,昆明市户籍的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个人缴费部分已实现全额补贴。
二、定额补贴政策(2016年-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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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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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补贴 :对中轻度(三、四级)残疾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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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补贴 :对中轻度残疾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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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2019年年底前,对农村建档立卡的中轻度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三、其他相关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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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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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二级残疾人每月补贴10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每月补贴50元,通过财政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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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还包括无固定经济收入的残疾人及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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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自2021年5月1日起,残疾儿童、成年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
四、申请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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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持有有效《残疾人证》,并符合当地户籍或贫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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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通过当地残联或医保部门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自动享受补贴。
总结
云南省通过全额补助、定额补贴及医疗康复保障等多重政策,确保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咨询当地残联或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