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河南省医保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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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380元 ,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 640元 ,总筹资标准达到每人 10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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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降至 350元/人 ,由医保基金全额资助。
二、门诊保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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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纳入门诊统筹,起付线标准为 50元/次 ,报销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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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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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不低于60%,退休人员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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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不低于50%,退休人员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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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 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 1000元 ,剖宫产不低于 2000元 ,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
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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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渠道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0日-12月31日,支持线上(税务部门平台)和线下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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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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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使用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出示,丢失后需及时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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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后个人自付比例约为30%-40%(视医疗机构级别),封顶线为1800元/年(在职人员)。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巩固住院保障基础,提升门诊和生育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