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65%
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群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学生、儿童
- 18万元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55%;二级医院300元,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5%。
-
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10万元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5%。
-
其他城镇居民
- 10万元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00元,报销比例50%;二级医院300元,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60%。
二、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33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群体由政府全额补助。
-
起付线 :多次住院的次日起付标准补足差额,转院需重新计算起付线。
-
门诊报销 :门诊费用可通过门诊待遇报销,村卫生室报销比例60%,县级及以上医院不低于50%,市级及以上不低于40%。
三、政策调整说明
河南省近年来持续提高医保待遇,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普遍达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动态,以获取最新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