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卡跨省使用需提前备案,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窗口办理手续后,可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垫付全额费用。以下是具体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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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通过“闽政通”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提交申请,填写就医地等信息并提交。备案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一般即时生效。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就医后补备案。 -
结算方式
备案后,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联网医院直接结算,仅需支付自费部分。门诊慢特病需选择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 -
转移接续(长期跨省)
若长期在外省工作或居住,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转出地8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地5个工作日内完成接续,期间待遇按原参保地政策享受。 -
注意事项
- 未备案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保留病历、票据等材料。
- 部分非联网医院需提前确认是否支持异地结算。
跨省就医更便捷,但务必提前规划备案,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