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河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城乡居民医保)有以下调整和规范:
一、参保范围与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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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包含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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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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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400元,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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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 :人均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总筹资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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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2025年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新生儿参保不受集中征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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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待遇标准与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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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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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起付标准1.3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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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标准1.8万元,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分段报销比例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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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以每人每年约75元标准划拨,统筹区可调整资助水平。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
三、财政补助与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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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按省、市、县6:4、2:2、1.2:0.8:2等比例分担,市辖区省级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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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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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给予全额或60%-90%资助,脱贫人口资助标准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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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及以上,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0元;断保2年后,大病保险待遇降低50%。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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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确保待遇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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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 :医保、财政、税务部门需加强联动,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的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