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0.8%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资金构成
-
个人缴费部分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即缴费基数的2%。
-
单位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有0.8%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二、具体计算公式
$$ \text{个人账户月缴金额}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2% + 0.8%) = \text{缴费基数} \times 2.8% $$
例如:若缴费基数为5000元,则个人账户月缴金额为: $$ 5000 \times 2.8% = 140 \text{元} $$
三、年度账户余额计算
-
月缴金额汇总
将每个月的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相加,得到年度累计金额。
-
调整大额医疗互助金
70岁以上退休人员需扣除3元大额医疗互助金,实际到账金额为107元/月;70岁以下为97元/月。
-
年度总金额
年度个人账户余额 = 年度月缴金额总和 - (70岁以上退休人员人数 \times 3元)
例如:某职工年度月缴140元,若为70岁以上退休人员,则年度总金额为: $$ 140 \times 12 - 3 = 1677 \text{元} $$
四、注意事项
-
账户余额性质
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权益,可全部取出用于医疗费用、药品等自费支出。
-
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医保政策存在差异,例如天津允许按70%比例提取个人账户资金。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适用于普通职工及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