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个体户可以交职工医保。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
在哈尔滨,个体户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费标准
-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平均工资基数的60%~300%之间自愿选择,费率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有差异,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参保方式
线上渠道
-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渠道
- 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 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请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通过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总结
哈尔滨个体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参保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具体操作流程根据是否有雇工而有所不同。个体户在参保过程中应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准备相应资料并按时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