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元起付标准,8%自费比例
关于上海退休人员医保自费标准,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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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
起付标准为 700元 ,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2%,其余由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或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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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1日后退休
起付标准为 1200元 ,其余费用按上述比例分担。
二、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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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急诊观察室费用
超过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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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未明确提及退休人员门诊自费比例,但可参考在职职工政策:门诊起付标准后,个人负担25%-40%的费用(具体比例与年龄和医院等级相关)。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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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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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先扣除个人账户当年计入金额,剩余部分进入自负段。例如,2024年退休人员门诊自负段为1500元,超过部分按75%-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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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后仍不足的部分,由个人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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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符合医保综合减负条件的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超过规定比例时,可减负90%。
四、报销限额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超过部分按80%+20%比例报销。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