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盘锦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服务已实现全面覆盖,具体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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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包括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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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市
盘锦市与沈阳市、抚顺市、锦州市、铁岭市、营口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葫芦岛市、阜新市、朝阳市、盘锦市14个市实现异地报销直接结算。
二、报销流程与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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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终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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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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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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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二次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次(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减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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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起付标准1500元/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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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域转诊转院备案:起付标准1000元/次(第二次及以上减半),支付比例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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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 跨市域转诊转院备案:起付标准2000元/次(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减半),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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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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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登记 :
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长期异地就诊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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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
突发急病需提供病历等材料申请备案后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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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效 :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线上办理,结算时间缩短至十几秒。
四、政策目标
2021年计划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80%,2022年底前实现“应结尽结”,并逐步取消市域内转诊转院限制。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