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天津市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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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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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退休、长期工作、常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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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长期异地就诊(如外出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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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抢救/自行跨省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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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情形
- 在北京市、河北省就医无需备案
二、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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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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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津医保”“津心办”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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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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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拨打医保经办机构电话或前往服务窗口办理
三、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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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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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可按就医地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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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费用可定期划拨,门诊自费部分需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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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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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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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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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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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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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需提供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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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需术后补充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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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核查
- 多次往返两地就医或同时段双向就医可能被重点核查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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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需通过天津医保局审批的转诊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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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 :个人账户余额为零不影响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