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南医保余额可以异地使用,但需区分不同情况:普通门诊可直接结算,53种门诊慢特病中5种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住院需提前备案。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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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异地使用
- 海南参保人在省外普通门诊就医时,无需提前备案,直接到开通异地结算功能的定点医院即可使用医保余额结算。
- 若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功能,需先垫付费用,2年内凭票据回海南文昌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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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异地结算
- 海南基本医保涵盖53种门诊慢特病,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5种病种可跨省直接结算。
- 其他病种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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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异地结算
-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
- 备案成功后,在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凭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身份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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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结算流程
- 备案渠道包括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和线下(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结算时执行就医地报销比例,目录范围按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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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
- 海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绑定家庭成员,用于支付省内异地就医自付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提示:异地使用医保余额前,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定点医院是否开通直接结算功能,并确认备案状态,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