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疾病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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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覆盖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床位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住院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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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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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保人员 :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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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保人员 :与城保人员相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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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治疗与药品费用
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抗肿瘤治疗、精神疾病治疗等特殊治疗费用,以及部分药品费用(需符合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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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床位费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15元/天;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输血费用限额500元。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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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按以下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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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万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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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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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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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万元。
三、参保对象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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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 :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等,门诊大病医疗需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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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情形 :工伤、酗酒、交通事故、自杀自残、计划生育手术等。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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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增儿童白血病、唇腭裂等疾病至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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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药品目录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最新报销细则及用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