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起,最高6万元
大病救助的申请流程和金额标准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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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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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等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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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或患重大疾病家庭,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需自付超过规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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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条件
- 住院费用需符合当地医保报销范围,且自付金额达到相应阶梯标准(如1万元起)。
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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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 填写《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上身份证、户口本、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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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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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初审并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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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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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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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助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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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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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自付1万元以上部分按30%比例救助,封顶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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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自付10-40万元部分按5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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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自付40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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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 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万元。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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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部分地区的救助可能先垫付自付费用,后续审核通过后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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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救助 :低保对象达到封顶线后,自付1万元起按20%比例二次救助,年累计不超过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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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和封顶线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五、申请时间
- 通常为每年1月和7月的医保结算后启动,需关注当地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通用政策及部分地区具体操作流程,实际申请时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