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能迁移到外省。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可转移医保关系,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会累计计算。
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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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转入地政策:不同地区对医保转入的条件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要求新就业地已按规定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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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停保手续:在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停保手续,确保没有未完成的缴费或欠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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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参保凭证:向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部分地区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如上海可在一网通办首页“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中选择“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发函用)”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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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前往新就业地或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转入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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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审核与接续:新就业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与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医保关系的接续手续,包括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合并缴费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