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涵盖门诊、住院、大病及特殊病种,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达60%,年度门诊封顶线超5000元,住院最高可报约13万元,37类门诊慢特病纳入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50%以上,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 门诊报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医保目录内费用报销50%-60%,年度限额350-5500元;37类门诊慢特病(如恶性肿瘤、尿毒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部分病种参照住院标准支付。
- 住院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政策范围内费用均可纳入;手术费超1000元按1000元报销,60岁以上老人每日护理费补贴10元。
- 大病保障:22类重大疾病(如白血病、乳腺癌)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最高补偿70%;“双通道”药品(430种)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与住院额度共享。
- 特殊群体:低保户、五保户等免缴保费,住院起付线减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升级,住院分娩最高可报13万元,辅助生殖项目按65%报销。
- 不予报销情形:自购药品、境外就医、美容项目、工伤保险覆盖费用等均不纳入报销范围。
提示:报销比例及范围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查询实时目录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保及时享受最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