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试管婴儿医保报销政策科普
2024年4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这一举措为众多不孕不育家庭带来了希望。
一、报销范围
山东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胚胎移植、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单精子注射等。
二、报销比例及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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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报销比例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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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60%。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区结合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其他与治疗性辅助生殖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及药品等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各统筹区基本医保政策执行。
三、报销条件
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认定需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治疗。且对医院有明确要求,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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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为不孕不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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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治疗。
四、报销流程
符合条件的患者在进行试管婴儿治疗时,应选择已开展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按照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进行费用结算。患者需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证明材料,以便医保部门进行审核和报销。
山东省的试管婴儿医保报销政策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患者仍需仔细了解政策细节,并遵循相关规定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