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关于残疾人医保的免缴规定如下:
一、医保免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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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全国范围内,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即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可全额免除,由政府或用人单位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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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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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及以下 :目前无全国统一免缴政策,需正常缴纳医保费用,但部分地区可能提供补贴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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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户(含残疾人) :部分地区(如运城市)对低保户(含残疾人)实行个人缴费80元、其余由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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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与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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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但未明确具体免缴医保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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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差异
医保政策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例如衡水市明确一、二级残疾人可免费享受医保报销,而其他地区可能根据经济条件调整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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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医保的区别
上述政策仅针对居民医疗保险(即医保),而职工社保(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免缴政策需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三、建议
若需确认具体地区的政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残联,不同省份、城市对补贴比例和范围存在差异。例如,广东萧泳英律师提到,三级残疾人无法免交医保,但可申请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