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重新参保
单位医保断交后转为城乡居民医保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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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操作
由单位在社保系统中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需在系统内选择“减员”类型,将四险中的医疗保险标记为“其他”或“停保”,并提交减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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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操作
若个人主动离职,需提供离职证明给单位办理停保手续。
二、准备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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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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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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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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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具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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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 近期免冠照片(部分地区要求)
三、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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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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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保处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登记,填写《转农保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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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居委会 :部分地区需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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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当地社保局官方平台(如“鄂汇办APP”“辽宁税务公众号”)在线提交材料并完成缴费。
四、缴费与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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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需将费用存入绑定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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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时间
- 缴费成功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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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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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15年且未领取养老金,退休时可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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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职期间转回城乡居民医保,需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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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同时参保
- 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先停职职工医保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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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职工医保停缴后需按程序转为城乡居民医保。
示例流程图
单位停保 → 个人提交材料 → 社区审核 → 缴费 → 享受待遇
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材料或办理地点,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