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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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合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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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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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不可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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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重复报销,即同一笔费用不可同时通过个人账户和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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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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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杭州)允许跨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但需满足参保人及亲属均在该地参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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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对使用范围或地域有更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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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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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授权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使用账户资金,授权后可通过刷卡结算或账户划转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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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资金性质
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不可用于偿还医保缴费或支付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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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后果
若违反规定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如用于非医疗用途),可能导致账户封禁或追回违规资金,并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三、法律依据与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规范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
在符合当地政策的前提下,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直系亲属的合规医疗费用,但需注意使用范围和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