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医保政策,暂停参保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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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
- 访问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wt.hs.ybj.jl.gov.cn)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身份证号或手机号扫码登录个人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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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停保
- 在个人网厅点击“城乡居民停保”或“职工停保”模块,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提交审核后即可完成停保。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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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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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医保卡到当地社保局窗口(如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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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长春市)支持通过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人员减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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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
- 通过社保网上服务系统提交人员减少申报,同时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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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参保 :需先停保再参保,不可同时保持两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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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处理 :暂停参保后需补缴欠费,恢复参保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补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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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前需确认缴费截止时间,职工医保需在当年12月24日前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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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间将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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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停保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及申请表。
建议办理前通过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官网或当地社保局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