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工医保在沈阳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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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需通过抚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在沈阳使用医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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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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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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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明(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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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证明(外地务工人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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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封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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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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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6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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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4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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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若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如沈阳本地政策),比例可能降低约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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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标准
各地政策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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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本地三级医院封顶20000元,报销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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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封顶20000元,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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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封顶20000元,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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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封顶20000元,比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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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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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在沈阳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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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回抚顺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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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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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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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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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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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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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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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实时结算 :部分医院支持异地实时结算,可减少垫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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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二次报销,具体比例与起付标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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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报销 :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按比例报销(如70%-90%)。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优先选择沈阳本地定点医院就医,以减少报销比例损失。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抚顺医保热线12333咨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