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危重抢救费用可以医保报销,且符合条件的费用(如药品、检查、治疗等)通常按住院比例支付,但救护车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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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标准
危重病人(如1-2级濒危或危重患者)的急诊抢救费用,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费用均可报销。起付标准为住院费用的10%,支付比例参照同级医院住院政策。非定点机构或急救车上的抢救费用,可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
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在抢救医院住院的,急诊费用自动并入住院费用结算。
- 事后报销:若在非抢救医院治疗,需凭医疗统筹登记号等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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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急诊抢救后死亡或转住院的,费用同样纳入报销;但救护车费用、非医保目录项目不予支付。
提示:具体比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或保险类型(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