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
北京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和费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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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报销比例为70%。
- 退休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
- 门诊报销2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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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本年度第一次住院需支付1300元起付线,三级医院医保内1300元至3万部分,报销比例95.5%;3万至4万部分,报销比例97%;4万至10万部分,报销比例98.5%;10万至50万部分,报销比例90%。
- 在职职工:本年度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付线,第二次及以后每次650元。1300-3万部分,三级医院报销85.0%;3万-4万部分,报销比例90.0%;4万-10万部分,报销比例95.0%;10万-50万部分,报销比例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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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就医地政策,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结算期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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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内异地就医:
- 京津冀参保人员在区域内跨省就医,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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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
- 外省市参保人员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
以上为北京医保异地结算报销比例的一般情况,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在进行异地就医前,先进行备案,并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获得最准确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