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与医院的结算流程是医疗机构定期提交费用单据,医保局审核后按周期拨付资金,涉及即时结算、直接结算和同步结算(“三结算”)等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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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与资料提交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结算频率不同:一级及以下医院每2个月结算一次(奇数月),其他医院和药店每季度结算一次(1月、4月、7月、10月)。结算月7日前需上传医保数据并提交结算单、发票等资料至医保局审核。 -
审核与拨付流程
医保局每月15日前完成费用初审复审,18日前财务核对金额并开具发票,21日至次月10日拨付费用。个人报销需在15日前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当月或次月支付。 -
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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