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单中的全自费金额是指医保目录外完全由患者承担的药品或项目费用(如自费药、进口材料),计算方式为总费用减去医保目录内可报销部分和需比例自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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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全自费项目范围
全自费金额包含医保目录外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材料等,例如进口器械、非医保类特效药。这部分费用不参与任何报销,需患者全额支付。 -
计算核心公式
全自费金额 = 医疗总费用 - 医保目录内费用(甲类/乙类)- 乙类药品比例自付部分。例如:总费用8000元,目录内费用7000元,乙类自付500元,则全自费金额为500元。 -
区分其他自付类型
需注意与“部分自付”(乙类药品按比例自付)和“起付线”(报销门槛)区分,避免混淆。全自费金额是独立于这些项目的固定支出。 -
实际案例参考
若某次住院总费用1.2万元,其中目录外自费药2000元,乙类药品自付800元,起付线1000元,则全自费金额即为2000元,与报销计算无关。
总结:全自费金额直接反映患者承担的纯自费支出,核对结算单时需重点对比目录外项目明细,确保费用划分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