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医保可以在本省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关键亮点:①备案后住院、普通门诊及部分慢特病费用可直接结算;②急诊可补办备案;③报销政策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④线上备案渠道便捷,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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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核心前提
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如退休随迁、外派工作)还是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旅游急诊),均需通过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备案。备案时无需指定医院,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即可。 -
结算规则与报销范围
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药品、耗材等按就医地标准报销,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规定。例如,上海就医的高血压患者,用药范围依上海目录,但报销额度由参保地决定。目前全国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急诊与补备案的特殊处理
未提前备案的急诊患者,可在住院后补办备案(需参保地同意),出院时直接结算;或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部分城市(如上海)还支持急诊抢救费用直接结算。 -
长期居住者的双向待遇
跨省长期备案人员(如异地养老)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均可就医,且备案长期有效。回参保地就诊时,待遇不低于本地转诊标准,无需重复备案。
提示: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联网定点医院,确认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结算。若遇报销疑问,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1239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