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东办理医保退休需满足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的最低年限要求,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55周岁)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若退休时未缴满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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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 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在丹东或外地的职工医保缴费时间)和视同缴费年限(2002年医保制度实施前的连续工龄)。
- 医保关系转移至丹东时,外地缴费年限可合并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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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退休时差额年限按丹东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计算补缴金额(2025年标准约为每月约400元)。
- 补缴后次月起享受医保报销,补缴期间产生的医疗费不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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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选择
- 选择延迟缴费的,需按月缴纳医保费至满年限,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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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 部分特殊工种或病退人员可提前退休,但医保缴费年限要求不变。
提示: 医保政策可能随地区调整,建议退休前1年咨询丹东医保局核实个人账户状态及最新补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