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城乡居民医保(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跨省使用政策如下:
一、跨省就医结算的可行性
- 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3月,全国已有34个省份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等。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住院、门诊等费用。
- 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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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各地医保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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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具体使用流程
- 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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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长期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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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异地居住证、异地工作证明等(视当地政策)。
- 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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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等费用,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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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需提前办理资格认定或备案。
三、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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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报销比例通常低于参保地待遇,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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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转诊至上级医院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
- 未开通结算地区的处理
- 若就医地未开通异地结算,需先垫付费用,出院后携带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
- 若长期在外地居住或工作,建议办理异地参保登记,实现两地医保待遇叠加。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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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未备案的急诊需先垫付费用,后续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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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异地就医需在原参保地办理备案。
五、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保障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权益。
城乡居民医保支持跨省异地使用,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完成备案手续,未开通结算的地区需额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