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后可以前往其他地区就医,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当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才能直接结算报销。 关键亮点包括:省内跨市通常免备案、跨省需线上/线下备案、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备案后参保地就医不受影响,且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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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异地就医的核心前提
跨省就医必须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渠道备案,部分省份(如福建)支持省内跨市免备案。备案类型分长期居住(如退休异地安置)和临时外出(如转诊、旅游),有效期分别为长期和6个月以上。急诊抢救无需备案,但需保留医疗凭证回参保地报销。 -
定点医疗机构选择与结算规则
备案后需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和普通门诊可直接刷卡结算。跨省无需指定具体医院,备案到地市即可;省内部分地区(如漳州)可能要求选定1-3家定点机构。结算时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则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双向待遇与灵活调整
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仍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取消备案。长期备案满6个月后可申请变更地市,临时备案有效期内可多次就医。若未提前备案,出院前补办仍能直接结算,或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大幅减轻垫资压力,建议提前查询备案渠道和定点机构开通情况,确保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