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医保转移其他城市的流程是:先办理原参保地停保,再向新参保地提交转移申请,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转移手续,最终完成医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的划转。 关键点包括:无需等待期、账户余额可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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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与申请
在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确保无欠费记录。随后向新工作地或居住地的医保部门提交转移申请,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转移渠道选择
-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政务平台(如粤省事、浙里办)提交申请,上传材料后等待审核。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到新参保地医保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工作人员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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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与年限处理
转移成功后,原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将划入新账户,缴费年限自动累计。若新旧参保地缴费政策不同(如缴费比例差异),按新参保地规则执行。 -
注意事项
- 转移期间如发生医疗费用,可先垫付后凭票据报销。
- 部分城市要求新参保满1个月后再申请转移,需提前确认当地政策。
完成转移后,即可在新城市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无需重复参保。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