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需通过备案后,在异地选择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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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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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按提示填写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及上传身份证、社保卡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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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支持通过“闽政通”“福建医疗保障”等地方性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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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备案
- 携带身份证、医保卡至参保地医保大厅领取《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填写并提交至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
二、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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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院
- 仅限参保地认可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提前确认医院是否开通了异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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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流程
- 通过医保卡刷卡或出示电子医保码完成医疗费用结算,无需手动提交票据。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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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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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取消备案;临时外出人员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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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需在备案有效期内完成登记,出院后一个月内需提交住院相关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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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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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明细、病例复印件及异地居住证明(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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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通过个人承诺书办理备案(无法提交材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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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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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急诊)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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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需全程备案,未备案将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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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用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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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在出院后1个月内提交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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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30日内提交材料报销。
五、查询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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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参保地医保APP查询备案状态及异地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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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直接结算,需按当地规定手工报销。
通过以上步骤,省内职工医保异地就医可实现便捷的直接结算,减少报销流程。若遇特殊情况,建议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