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抚顺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因医疗类型、医院等级及费用分段而异,门诊“两病”用药最高报75%,住院费用分段报销比例达55%-90%,大病保险进一步补充高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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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两病”门诊用药(高血压、糖尿病等):报销比例75%,覆盖城乡居民。
- 普通门诊:起付线20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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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600元(未成年居民起付线减半)。
- 比例分段:
- 三级医院报55%(成年居民)或65%(未成年居民);
- 一级医院报65%(成年居民)或75%(未成年居民)。
- 高额费用:4万元以上居民报销比例可达90%,退休人员部分情况可报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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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5000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赔付:
- 5000-1万元报70%,1万-2万元报80%,4万元以上报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覆盖。
-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5000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赔付:
提示:实际报销需结合具体医疗项目与参保类型,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个性化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