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用药最多可开具12周(84天)的长期处方,但需满足病情稳定、用药方案明确等条件。北京、上海等地已将高血压、糖尿病等8类慢病纳入长处方范围,胰岛素等特殊剂型也被允许,但精麻类等高风险药品除外。
-
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国家卫健委2021年明确慢性病长处方最长不超过12周,适用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病情稳定的患者。北京2024年新增高脂血症、精神类疾病等病种,并将胰岛素纳入目录。
-
开具条件与限制:患者需满足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3个月以上、指标平稳等要求。超过4周的处方需医师严格评估并记录,且不得开具精麻类、毒性药品等。
-
地区实践与优化:北京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开具长处方,简化流程;上海强调优先使用集采药品和医保目录药物,兼顾安全性与经济性。
-
风险提示:长处方并非“越长越好”,需定期复查以避免药物滥用或储存不当风险,尤其对精神类药物需严格监管。
慢性病患者可结合自身情况与医生沟通长处方的可行性,但务必遵循用药规范,确保安全与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