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或非基层医院
江门城乡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需根据参保类型和需求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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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类型
参保人可选择 基层医疗机构 (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 非基层定点医院 (含一、二、三级医院)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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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流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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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完成选点登记,新增选点时间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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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后一个年度内保持不变,就医时直接在定点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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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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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要求
需同时选择 1家基层定点医院 和 1家非基层定点医院 作为门诊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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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查询方式
可通过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或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办理选点登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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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查询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社保局官网或“江门本地宝”)获取最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确保所选机构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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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覆盖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如一级及以下85%、二级80%、三级65%)。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