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汕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调整,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住院、门诊两类,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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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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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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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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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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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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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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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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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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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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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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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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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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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累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等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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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二级/一级:65%、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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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急诊抢救: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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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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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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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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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每人每年120元(不结转,家庭成员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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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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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部分病种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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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门特病种认证,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缴费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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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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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后,门诊/急诊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如普通门诊从45%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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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 :设立家庭病床的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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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特定病种、门(急)诊死亡、家庭病床等待遇设有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具体金额根据缴费档次确定。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了急诊抢救、异地就医等特殊情形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