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陕西省(包括宝鸡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确实可以用于为家人缴纳居民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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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与税务部门联合推出“城镇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功能,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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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地区
该功能覆盖陕西省内所有正常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共济人),可绑定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被共济人)进行代缴。
二、操作方式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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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
通过陕西医保APP或小程序的家庭共济功能完成绑定后,即可为被共济人代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操作步骤包括:
- 进入【服务】→【个人业务查询】→【家庭共济绑定】→【代缴】→选择缴费年度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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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需注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充足。若余额不足,需先补缴后再进行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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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区限制
目前仅支持在陕西省内代缴,无法跨省为异地家人缴费。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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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错过 :若错过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通常为每年9月1日-12月31日),需在次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前补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仍可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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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操作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官网或APP查询具体指南。
四、政策意义
该功能旨在降低家庭医疗费用负担,鼓励职工医保参保人帮助近亲属参保,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宝鸡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为省内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操作便捷且覆盖范围广,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及时绑定并使用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