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西省政府发布的民生实事安排方案,低保户的月人均保障标准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一、城乡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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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提高50元至935元/月,达到每人每月9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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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提高55元至715元/月,达到每人每月715元。
二、特殊困难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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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失能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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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半失能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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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自理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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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90元,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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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差水平 :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提高35元至605元,农村提高40元至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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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上述标准均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以上数据综合了全省统一调整和南昌市等地的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