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参保标准如下:
一、缴费标准
-
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全省统一执行个人缴费350元/人。
-
参保筹资总额
全年参保筹资不低于96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610元/人,个人自缴350元。
二、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
集中征缴期
-
普通群众 :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按350元/人缴费,缴费后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
新生儿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出生(出生当年缴费)的新生儿,仅征收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费用(350元/人)。
-
-
零星征缴期
普通群众按960元/人标准缴费,从缴费次月60日后(不含60日)享受医保待遇。
三、特殊群体政策
-
全额资助对象
-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随军未就业配偶、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全年动态参保,按350元/人缴费,缴费即享待遇。
-
特殊困难人员按350元/人缴费,缴费即享待遇。
-
-
其他群体
- 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参保的老年人、儿童等,仍按350元/人标准缴费。
四、注意事项
-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如贵州医保网、银行或村(社区)委会)按时缴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
若缴费后未及时参保,需在次年3月31日前补缴,否则可能影响2023年全年医保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自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