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居民医保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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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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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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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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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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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至三级医疗机构:3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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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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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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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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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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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至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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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二、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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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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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农村建档立卡人口70%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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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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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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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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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1300元起付,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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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1300元起付,8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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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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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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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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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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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额度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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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2023年人均财政补助350元,个人缴费350元,总缴费不低于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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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以上标准依据2023年最新通知调整,转出就医比例和退休人员待遇可能随政策变化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并及时关注医保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