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陕西省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的最新规定如下:
一、缴费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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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
自2024年1月起,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含生育保险1%)。
- 机关事业单位按7.3%缴费,仅享受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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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
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60%为缴费基数;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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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7%(不建立个人账户)或9%(2%划入个人账户)。
二、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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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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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报销,但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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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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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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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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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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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设定(如一级200元、二级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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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用途
- 支付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健康体检费用等。
三、账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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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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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每月划入额度根据养老金计算(如西安100元、榆林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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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全额划入,退休人员按月定额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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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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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死亡、参保关系终止时可申请一次性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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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放弃参保需签订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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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与继承
- 职工调离时账户资金随转移,无法转移的结余退还本人。 - 退休人员死亡后余额可继承。
四、家庭共济功能
2025年新增家庭共济使用场景,鼓励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具体操作细则需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若需办理相关业务,建议通过当地医保经办窗口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