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女职工退休年龄根据岗位类型和退休前的工作年限综合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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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 :法定退休年龄为 50周岁 (截至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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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法定退休年龄为 55周岁 。
二、岗位工作年限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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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干部退休前在 工人岗位 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至 5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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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工人退休前在 管理岗位 连续工作满5年,可申请提前退休至 55周岁 。
三、特殊工种与因病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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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有害工种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女性,退休年龄为 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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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退休 :连续工龄满10年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性,退休年龄为 45周岁 。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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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同步启动延迟退休政策,女职工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至55周岁(原50周岁)和58周岁(原55周岁),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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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衔接 :2025年前已退休的人员不享受延迟退休政策,但会按照新的退休年龄计算缴费年限。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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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按男性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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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需满足“男满60/女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等基本条件。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建议女职工根据自身岗位和缴费年限,结合政策调整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