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福建省医保卡在四川省的异地使用情况如下:
一、医保卡跨省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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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闽政通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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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支持
需在四川省内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医院需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改造。
二、具体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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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住院 :支持免报备即时刷卡结算,包括普通门诊、住院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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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需提前备案登记后方可使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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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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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异地使用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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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异地就医地未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结算,需先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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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限制
- 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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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未办理备案或医院不支持,需先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四、办理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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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四川作为就医地,绑定四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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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持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门诊/住院费用,系统自动结算医保部分。
五、权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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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需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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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明确支持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福建医保卡在四川可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确保就医地医院支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