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类型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无锡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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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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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备案地 :支付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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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转诊至外地 :支付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不超过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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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直接就医 :支付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不超过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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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无论是否备案,均按参保地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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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异地就医
- 若在备案地转诊至外地,支付比例与参保地一致;若未备案直接就医,降低幅度不超过20个百分点
二、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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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下患者 :门慢约定医疗机构个人自付满800元,基金支付70%,年最高支付限额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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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退休人员 :个人自付满600元,基金支付80%,年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三、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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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1万元-4万元部分,基金支付84%-88%(退休人员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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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院 :1万元-4万元部分,基金支付88%-90%(退休人员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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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万元为分段报销起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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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方式 :通过医院转诊与自助转院待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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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段 :门诊、住院按不同比例报销,具体以实际费用分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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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在职),6000元(退休)
以上政策综合了无锡市医保目录、费用分段及参保类型,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医疗费用明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