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安徽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为 16% ,并保持至2024年4月30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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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8年
单位缴费比例曾为20%,个人缴费比例8%,后逐步降至19%(2016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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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日
全省统一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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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前
该比例保持稳定,未进一步调整。
二、其他社保缴费比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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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6%,个人2%+3元(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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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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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0.5%-2%(费率根据行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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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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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各缴5%-12%,单位不得低于个人缴费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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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全省统一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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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缴费比例存在差异,机关单位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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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截至2024年4月30日,后续调整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