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家庭成员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收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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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必须低于当地明确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个标准会随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波动等因素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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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可能产生收入的渠道都需要纳入核算范畴,包括工资性收入、农业经营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养老金等转移性收入。
- 财产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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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拥有的各类财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基金份额、商业保险价值等)累计总和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倍数(通常为2倍)年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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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名下通常只允许存在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或者无房产。绝对不允许拥有用于商业经营或投资性质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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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拥有大型农用机械以及生活用机动车,但用于维持家庭生计的经营性车辆(如货物运输的卡车、载客运营的小型客车)不在此列。
- 家庭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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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的界定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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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连续三年以上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或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或劳动教养的人员等,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 其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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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如果有稳定的就业收入或拥有可支配的可观资产,可能不符合低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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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中有成员获得稳定就业工作或拥有较高价值财产的,该家庭将被认为不符合低保条件。
这些限制旨在确保低保政策能够真正帮助那些经济条件最差的居民,同时避免资源被不合理分配。建议申请低保的家庭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并符合这些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低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