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缴费年限要求根据参保类型和退休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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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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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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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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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足上述要求,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实际缴费累计满10年,可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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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统一调整
自2022年7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将逐步统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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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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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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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需满足上述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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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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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执行标准 :个人需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获得医疗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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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2014年1月1日前参保的按10年计算,2014年后参保的按15年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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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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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可中断,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时需补缴。中断期间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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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可中断,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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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 女性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干部身份)或50周岁(工龄满30年),男性为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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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接续
-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跨省转移接续,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要求与参保地统一。
四、查询参保记录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历年参保记录:
- 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或“穗好办”APP,输入个人实名信息查询缴费月份总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现行政策及未来调整方向,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