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不能直接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已参保近亲属的 门诊、药店购药个人负担部分 。具体规则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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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对象
可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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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内容
仅限门诊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 不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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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向全国已参保的近亲属转账支付合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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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使用 :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自付部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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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与个人账户独立
家庭共济仅涉及个人账户资金,被共济人(如父母)仍需按其参保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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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要求
需在医保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且被共济人需完成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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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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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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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若已享受其他医保报销,需注意避免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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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革背景
自2021年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逐步扩大,通过“家庭共济”机制,进一步提升了资金使用灵活性,但报销权益仍与参保人本人绑定。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合规医药自付部分,但无法直接用于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