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立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就诊类型及医疗机构等级而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可达60%(一级机构)至50%(三级机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50%,大额门诊超3000元部分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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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自2023年10月起,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分段报销:一级及未定级机构超200元部分报销60%,二级、三级机构超400元部分报销50%,退休人员比例提高10%。年度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职工3000元。定点药店购药参照一级机构标准执行。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50%,年度起付线40元,限额150元;大额门诊在二级及以上机构治疗,全年累计超3000元部分报销40%,最高支付5000元。 -
住院报销
职工住院费用按“三个目录”内项目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合规费用超2万元部分按50%-80%比例报销。 -
特殊群体与异地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关联亲属使用,异地安置人员备案后可在两地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临时外出就医不报销。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享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补助。
提示:报销需携带医保卡、发票等材料,具体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0556-12345咨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