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基本医疗保险额度在2025年有了显著提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至8.5万元,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同样提升至8.5万元。这标志着参保人员能够获得更高的医疗费用报销上限,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一、职工医保待遇提升
- 职工医保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在职职工82%、退休人员87%提高至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体现了对参保职工的更大保障。
- 门诊统筹报销金额计算方式调整,确保参保人能享受到更为合理的报销比例和更高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改进
-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按照单次10元、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00元执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0元,单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标准,统筹支付比例提高至65%,年度支付限额分别提高至高血压550元、糖尿病700元。
三、特殊政策支持
- 对于恶性肿瘤患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该病种的住院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降低了患者的自费部分。
-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有居民医保待遇,并且其缴费到账前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也可得到报销。
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额度的调整不仅提高了报销上限,还优化了报销规则,特别是对于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保障力度加大,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完善,预计将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